《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
2019年11月12日,生态环境部公开《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截止日期2019年12月15日。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11月12日,生态环境部公开《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属于修订类(GB18484),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5日。
修订原因在于:①现行标准处置技术及设施运行参数调整问题 ②与现行其他法律、法规、标准不协调、不系统的问题
《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修订HJ519
修订必要性:2009年版已经难以支持和指导目前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工作。
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改了标准的名称;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调整了废铅蓄电池的收集、运输和贮存要求;细化了再生铅企业建设及清洁生产要求;细化了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污染控制要求;细化了再生铅企业运行管理要求;增设了再生铅企业火法冶金工艺和湿法冶金工艺主要污染物排放监测要求;增设了再生铅企业地下水环境监测要求。
三大附录:再生铅企业火法冶金工艺主要污染物排放监测要求、再生铅企业湿法冶金工艺主要污染物排放监测要求、再生铅企业环境监测要求。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修订必要性:2016年版部分危险废物类别定义不准确、范围过大;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需求;部分环境风险小的危险废物需要纳入豁免管理。
修订主要内容:正文内容9条改为7条;
修订附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新增 7 种危险废物:(“261-184-11”“336-107-17”“321-031-48”“900-050-49”“900-051-49”“900-052-49” 和“900-053-49”。)
删减 7 种危险废物(“272-002-02”“900-036-45”“252-014-11”“900-040-49”“261-171-50”“900-018-15”“267-004-15”)
合并减少 8 种危险废物;修订了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其中新增13种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