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对象:油田措施废液
处理规模:50m³/h,每天处理量可达1200m³/d。
处理工艺:针对油气田措施废液,采用“混凝搅拌→气浮→沉淀→过滤”等组合技术进行处理。
处理标准:执行《延长油田采出水回注技术指标》(Q/YCYT J0301-2022)Ⅰ级标准,处理后水中含油率≤8mg/L,悬浮物含量≤5mg/L。